城隍者,城池也。有水者曰池,無水者曰隍。古時之天子為確保其社稷安定,築造城郭隍濠。因城堅池深,外患難侵,使百姓過著安居無憂之生活。故禮記有:「大 人世及以為禮,城郭溝池以為固」之載。蓋城與隍均屬土石質體,惟不同者,城聳立於地上–象「陽」,隍深陷於地下–象「陰」,故城隍屬一體兩面,氤氳陰陽。
為此城隍乃陰陽合體之自然神,早期百姓對於社稷之神真及先祖神靈,莫不供奉拜祀,但古時祭拜「城隍」,於帝堯年代起,均由天子專權親祀之。故禮記篇曰: 「天子大臘八,水庸居七」﹙古時天子蠟祭八神為先嗇、司嗇、農、郵表畷、貓虎、坊、水庸、昆蟲。水庸排七也﹚水則隍,庸則城。可見古代天子對「水庸神」之 崇敬祀之。
依「水庸」之解應稱「隍城」為何倒稱,研乃受周易之卦﹙乾下坤上,城復于隍﹚之說,故稱謂「城隍」。由於城隍乃守護城池之神,其神職又與百姓日常生活密切 相關,故民間有多項尊稱,如城隍尊神、城隍爺、城隍公、城隍爺公、城隍祖等,於明朝朱元璋建國之初就大封天下「城隍爺」,並下詔全國重建城隍廟,傾立推展 信仰「城隍」,其說:「朕立城隍,使人之畏,人有所畏,則不敢妄為」。至清朝城隍被視為護國佑民之神祇,凡有衙門之所必設有城隍廟,借其神道輔治地方並宣 揚教化,時詩:「皇天無親,惟德是輔,鬼神有眼,作惡難逃」。當時之府,縣令上任後,都必至廟先卜吉日,且宣誓為地方政務盡其職責。
「城隍」神祇乃一行政、司法之官銜,如縣、市、省長或法官檢察官,非固定者,故城隍爺神職與其他神祇非同,其有不定期之任期與派任,時有交迭,城隍之任免 權受命於玉皇大帝,凡生前舉有忠良孝悌,涵養行善,不行邪惡,正直無私,處世公正,之有德者,壽終後均有資格被任命為省都洲府、縣城隍等職。
據傳「城隍」於明太祖洪武二年又頒封號,稱省都城隍為「威靈公」、州府城隍為「綏靖侯」、縣府城隍為「顯佑伯」,其行使職權也限於該管轄區域之內。因城隍爺職掌陰陽兩界,百姓對祈福、穰災,及求祖先於地府冥安,均其賴予城隍爺,故城隍爺特別給民間崇祀敬拜矣!神職的特殊、繁雜,組織多元化,部署之多,實他神聖所不及之。
本省城隍廟奉祀城隍爺之外,尚奉有文、武、判官、謝、范將軍、牛、馬將軍、日、夜巡差及隸屬各司老爺、城隍夫人等神尊,各廟宇之詩聯也以行孝立德,賞善罰惡,因果論說等之勸化世人為主。皇爺護國保境,梨庶蒼生,敦勸世人去惡從善,其之德澤,實值得萬世崇敬之神也!